A case (kind of) for Lin Shaohua

譯者陳震(注意,此鏈接對萬維網缺乏基本尊重):

林少華譯本的村上春樹,裏邊涉及到的西方電影、唱片、人名、品牌名都得連蒙帶猜。一個不了解流行文化、也不愿意上网查的人譯村上的作品,真的合適嗎?把麥當勞譯成麥克唐納牛肉餅小店,漢堡譯成麪包夾燒餅,66 號公路譯成 66 号航線,推特譯成高音喇叭,綠譯成綠子,星巴克譯成斯達巴克斯,瑪莎拉蒂譯成奔馳,麥克風譯成米高風,Swatch 譯成 sa 公司生產的廉價石英表,勞力士譯成羅菜克斯,迪奧香水譯成基督圣迪奧牌香水,駝絨大衣譯成駱駝牌大衣,甜甜圈譯成炸油餅,藍莓冰淇淋譯成藍銷果冰淇淋,美仕唐納滋甜甜圈譯成油炸面包圈先生,披頭士的《橡膠靈魂》譯成甲殼蟲的《橡膠鞋》,海灘男孩譯成比齊鮑伊斯,榛子譯成黑塞爾奈茨,滾石樂隊譯成羅林斯通斯……

譯本歸根結底是給自己人看的。

這算是對林少華最常見的批評。馬上想到的是田中康夫的《なんとなく、クリスタル》。早在一九八零年日本就出現了這種註釋大於本體的小說。所有品牌名、地名、音樂家名、新潮概念都洋洋灑灑加了註釋。那時的日本普通讀者也不太瞭解高級流行文化,又沒網可以上,可這些註釋也不全是爲了給讀者開洋葷。例如注《源氏物語》:「從古時起就沒有宗教的日本人,真的很淫亂呢。」注輕井澤:「在輕井澤打網球的話,就有那種『なんとなく、上手』的氣氛了。」日後有論者將這小說與昭和初期的教養主義對照,認爲教養主義背後那種對西洋正典的憧憬和泡沫經濟時代白領對品牌 lifestyle 的追求別無二致。

今日的中國人非常在意翻譯得對不對,全不全。漏譯通常被貶爲「畏難」。日本人對節譯——日文曰抄譯——則多了不少寬容。兒童文學經典《Anne of Green Gables》的第一個日文譯本由村岡花子於一九五二年完成,地位至今不倒。其中的刪節和「本地化」之多,會令今天的中國讀者驚詫。和《聖經》相關的部分大體刪去、raspberry cordial 譯作草莓水(いちご水)、mayflower 譯作山楂(サンザシ)……哪怕在第一章第一個句子裏,都能發現花卉「ladies' eardrops」在村岡譯本被直接省略。所有這一切直到二零零四年ポプラ社的版本裏都原樣保留,直到二零零八年新潮文庫版才由村岡的孫女村岡美枝補譯完成。(Ladies' eardrops 作「釣浮草」。)我們可以理解村岡在一九五二年的日本選擇顧及普通讀者知識面的節譯做法。按照從小捧讀村岡譯文、日後完成了日本第一個完整譯本的松本侑子說法,日本開始講究「全譯」已經是一九八零年代的事了。

其實就算是今天,又有多少日本讀者知道什麼是釣浮草呢?

在林少華開始翻譯村上春樹的一九九零年代,有多少中國讀者具備那種「教養」?在牢記這一前提下,我們再回頭看看陳震的批評:

麥當勞譯成麥克唐納牛肉餅小店,漢堡譯成麪包夾燒餅。

老實說這條很不可思議。就算九零年代的林少華不知道漢堡一詞,難道當年的和漢辭典會把バーガー釋作「麪包夾燒餅」?看起來是類似把 mayflower 譯作山楂的「照顧」式譯法。

推特譯成高音喇叭。

這來自村上和川上未映子的對談,不是小說。估計是把ツイッター(Twitter)當成了ツイーター(tweeter),即音箱裏的高音單元。善良推測,或許林知道村上是音響發燒友,方有此誤。但原文是 Facebook 和 Twitter(啁啾會館),這樣看來有點像是機器翻譯未校對的結果。

綠譯成綠子。

好像有不少人對此不滿。但這裏確實涉及普通話不太習慣直接稱單音節人名的問題——有人管我叫如一,但陳震先生的朋友會叫他「震」嗎?日文的綠是三個音節。想起日裔美國小提琴家五嶋みどり以 Midori 之名行走天下,以前在台灣叫「美島綠」。

星巴克譯成斯達巴克斯。

若翻譯時 Starbucks 尚未進入中國,唯一可能的抱怨是「斯達巴克斯」和「斯巴達克斯」過於接近。

66 號公路譯成 66 号航線。

沒有藉口。

麥克風譯成米高風。

米高風是香港譯法。

瑪莎拉蒂譯成奔馳。

奇怪。沒有藉口。

Swatch 譯成 sa 公司生產的廉價石英表。

九零年代 Swatch 在中國的形象恐怕並不廉價。不過在全球範圍看,「廉價石英表」一說可謂準確。只是 Swatch 商號的人大概要不高興了,接連便是「廉宜」「親民」一類的諱飾說法。店內充滿了尷尬的空氣。

甜甜圈譯成炸油餅。

陳先生說炸油餅是中國傳統麪食。我作爲廣東人沒有聽說過。不過若是覺得炸油餅土氣,那麼「葡萄酒」恐怕也難逃此咎。

藍莓冰淇淋譯成藍漿果冰淇淋。

若是在中國日常生活基本見不到藍莓的時代翻譯的,藍漿果冰淇淋可謂佳譯。

美仕唐納滋甜甜圈譯成油炸面包圈先生。

這一條的疑點是在肯定了將 Mister Donut 音譯爲「美仕唐納滋」後,稍後又否定了把 Beach Boys 音譯成「比齊鮑伊斯」。

披頭士的《橡膠靈魂》譯成甲殼蟲的《橡膠鞋》。

大概是把ソウル(soul)當成了ソール(sole,鞋底)。有點滑稽,但若年代古早可以原諒——中國庶民到了一九八零年代還不知道《Rubber Soul》是中共的錯,不是林少華的錯。甲殼蟲和披頭士兩種譯法都通行。

榛子譯成黑塞爾奈茨。

還是要問:哪怕一九九零年代中國出版的和漢辭典裏難道沒有「ヘーゼルナッツ = 榛子」這個詞條嗎?

海灘男孩譯成比齊鮑伊斯,滾石樂隊譯成羅林斯通斯……

如上。看下來,陳先生的邏輯是反對所有和通用譯名不一樣的譯法。這就指向了他的最後一句話:譯本歸根結底是給自己人看的。那麼,不知道炸油餅的廣東人是自己人嗎?

林少華的村上春樹不是村上春樹,是林少華。這在中國幾乎是在罵人。但村岡花子的 L.M. Montgomery 是村岡花子,不是 Montgomery,這是另一個意義上的「日本人 first」。